本报北京11月4日讯(记者 莫春) 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物价局获悉,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,国内炼化企业生产经营困难,部分地区汽、柴油供应趋紧,国家计委报经国务院批准,决定适当提高汽、柴油价格。
按照国家计委统一规定,北京市自11月5日起调整汽、柴油价格,93号无铅汽油每公升零售价由2.32元调整为2.38元,0号柴油每公升零售价由2.11元调整为2.18元,-10号柴油每公升零售价由2.26元调整为2.33元。上述零售价格全市统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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